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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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办通〔2019〕34号)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拟订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牵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做好上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4.持续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市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市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5.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市级有关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审批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全市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6.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立项前初审及运维经费预算初核。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依托昆明市“政务云”,建设昆明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负责平台的规划、开发、管理,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7.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管理综合评标专家库及其专家、招标代理工作、投标及竞买保证金、人民监督员、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融资服务工作。
8.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9.负责对全市各级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查。
10.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报告及沟通联系,承办上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11.管理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昆明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12.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为政府性工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房屋建筑等项目)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类项目、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
13.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并组织签订确认书,交易结果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14.根据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
15.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有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告。
16.协调处理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监督检查。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建统领,固本强基见实效。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高站位谋划党建项目任务,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1个工作计划+3个具体清单”,切实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对党建工作项目任务的动态管控,对所有任务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督办,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核验收的工作闭环,倒逼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2.坚持高位统筹,持续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实施《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研究制定《昆明市落实三年行动2023提质年工作意见》和《昆明市建设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建设统领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聚力“效率、服务、诚信”三大品牌,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擦亮“四季如春营商环境”新名片,营商环境从1.0提档升级为5.0,稳居全省第一,进入全国优秀。昆明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从“良好”跃升至“优秀”,成为全国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之一。连续两年入选央视财经营商环境创新城市;连续三年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上介绍昆明案例;连续四年在全国政务服务工作交流研讨会上交流经验;在第十七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暨数字变革创新峰会上典型发言;上榜“2021最具投资吸引力城市”、“2021年度魅力中国——外国专家眼中最具潜力的中国城市”、“2022年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2023年中国投资热点城市”。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委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的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中,昆明市连续两年总体指数为“非常高(超过90)”,位居“全国第一梯队”。在云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2021年被评为“好”等次,2022年被评为“优异”,综合排名全省第一。
3.坚持数字赋能,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二是努力推动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按照全省安排部署,扎实推进省级1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推广应用。三是加快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群众企业需求为中心”转变。以“一窗能办所有事”为目标,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场所设置综合服务窗口3166个,市、县两级20580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电气报装及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各级政务中心大厅,实现群众企业“只进一扇门、办事一扇窗”。四是持续精准打造“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五是开展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试点工作。六是加快数字政务的建设,打破数据壁垒、打通信息“孤岛”,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融合。七是做好园区、乡镇赋权,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4.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营造公平守信交易环境。一是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全省率先开展“一项目一档案、一标段一存储”,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实现招标不见面、投标不进厅、评标无纸化,智能开标率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均达到100%。以打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为目标,印发《昆明市2023年“招标投标”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二是“三段式”监管提升交易服务能力。严格招投标“前端”管控,招标文件发布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招标人进场前完成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到“凡进必审”。三是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破除隐性壁垒。评标区域随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由系统自动编入随机区域,项目在入场登记时,评标地点随机分配,打破优质评标专家的区域壁垒。
5.构建高效投资服务体系,助推政务服务创新升级。一是统筹投资服务系统,加快形成互动格局。二是加强“横纵联动”协作,合力打造服务政府。横向拓宽服务维度,强化与市级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招商引资部门的对接协调,理顺业务衔接堵点,实现“一链式”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项目服务质效;纵向延展服务深度,打通与各县(市)区、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联动服务渠道,积极开展“集成办理”、“反向跑动”、“线上审批”、“现场拿证”等服务。三是深化“两个全程”机制,“双链”形成服务闭环。第一个全程,将招商引资工作与投资服务工作相结合,从“前期招引—项目落地—项目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发展”,形成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为企业投资发展保驾护航;第二个全程,结合市场主体诉求,对行政审批事项高频事项办理范围及类型进行更新完善,从“线上受理、主动上门、现场指导、代跑代办、流程跟踪、送证到家”6个方面构建全流程代办服务链,实现企业“宅在家”“零跑腿”办成事。今年截至目前共为企业项目提供“两个全程”服务30余项,外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4次,持续跟进服务招商引资项目14项(含4个外资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营商环境处、审批改革处、政务管理处、交易管理处、交易监督处、信息技术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
2.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纳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64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7.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1.21万元,下降4.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3.11万元,下降4.1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8.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比例较上年有大幅减少;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67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79万元,占总支出的62.56%;项目支出1000.51万元,占总支出的37.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6.51万元,下降3.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45万元,下降2.53%;项目支出减少53.06万元,下降5.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比例较上年有大幅减少;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1.7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市政务服务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 (万元) | 决算支出 (万元) |
1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法治建设专项经费 | 3.60 | 3.60 |
2 | “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服务专项经费 | 310.34 | 310.34 |
3 | 退还企业已上缴国库滞留保证金专项经费 | 24.70 | 24.70 |
4 | 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奖表彰经费 | 60.00 | 60.00 |
5 | 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经费 | 43.00 | 43.00 |
6 | “一局四中心“大厅绿化管养专项经费 | 17.80 | 17.80 |
7 | 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 71.75 | 71.75 |
8 | 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专项经费 | 30.21 | 30.21 |
9 | 昆明市政务服务一体化能力分析专项经费 | 49.80 | 49.80 |
10 | 保安服务专项经费 | 34.25 | 34.25 |
11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咨询专项经费 | 3.94 | 3.94 |
12 | 机关窗口办公经费 | 63.59 | 63.59 |
13 | 第三方运营企业开展投资代办服务专项经费 | 195.19 | 195.19 |
14 | 公共资源交易数据采集分析专项经费 | 42.00 | 42.00 |
15 | 打造昆明“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发展路径课题研究专项经费 | 6.61 | 6.61 |
16 | 网络信息化管理专项资金 | 21.77 | 21.77 |
17 | 储备土地交易专项资金 | 1.12 | 1.12 |
18 | 交易管理专项资金 | 2.61 | 2.61 |
19 | 开评标区保洁服务专项资金 | 18.23 | 18.23 |
合计 | 1000.51 | 1000.51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2.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8.41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比例较上年有大幅减少;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等单位正常行政运行经费开支707.94万元;单位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经费开支956.7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市政务服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投资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主要用于市政务服务局医疗支出27.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79万元;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34.9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3%。主要用于市政务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投资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单位正常工作运行经费开支528.93万元;单位项目经费开支43.72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市政务服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投资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该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是因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7万元,增长72.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72.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从“良好”跃升至“优秀”,成为全国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之一。连续两年入选央视财经营商环境创新城市;连续三年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上介绍昆明案例;连续四年在全国政务服务工作交流研讨会上交流经验,所以到市政务服务局考察交流的单位较上一年偏多,公务接待费支出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市学习考察昆明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3万元,比上年减少2.93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的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
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1126.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51.41万元,固定资产2518.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57.3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11.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8.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2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2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车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程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3001111
附件: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903042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