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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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4〕292号)要求,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自2024年5月1日起,凡进入昆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填写《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在进场交易登记时同步提交。综合交易项目参照执行。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昆政务通〔2022〕3号)同时废止。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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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