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3000000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
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办通〔2019〕34号)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针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高质量发展。
2.负责拟订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牵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优化。对照上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做好上级营商环境督查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督查工作。
4.持续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意见、对策建议、工作措施、管理制度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梳理市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据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市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流程调整和优化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5.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市级有关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政务大厅、审批大厅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督,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和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全市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6.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党群服务”及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全市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设和管理,立项前初审及运维经费预算初核。整合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平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等资源,依托昆明市“政务云”,建设昆明市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负责平台的规划、开发、管理,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部门审批自建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7.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招标条件备案及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管理综合评标专家库及其专家、招标代理工作、投标及竞买保证金、人民监督员、投资审批中介超市。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融资服务工作。
8.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9.负责对全市各级的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代办服务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查。
10.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报告及沟通联系,承办上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11.管理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昆明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12.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为政府性工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房屋建筑等项目)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类项目、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类项目以及国有产权交易类项目等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
13.土地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并组织签订确认书,交易结果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14.根据行政部门授权或委托,组织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的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成交确认等具体交易活动,提供交易服务。
15.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对有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告。
16.协调处理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专项监督检查。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营商环境处、审批改革处、政务管理处、交易管理处、交易监督处、信息技术处等8个内设机构和1个机关党委(人事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昆办通〔2019〕34号)的通知精神,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务服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加挂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由副局长兼任);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下设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两个副县级事业单位。
2.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月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挂牌成立。2014年4月,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整建制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明确为市政务服务局下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编制20名。2016年2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其职责、人员并入市政务服务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6名事业人员及编制划转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7月,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职责及15名人员编制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行业管理的分离。目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41名,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5人,退休10人。
3.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副县级,为隶属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管理人员编制),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县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建成全省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一是对齐标杆打造营商环境昆明高地,认真落实《昆明市建设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以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二是健全完善政企交流“同心桥”,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三个听取三进服务”等活动。三是鼓励支持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建设形式多样、功能多样的“营商环境观察站”,并加强考核验收。“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争取三个周组织一次“营商环境监督员”到市级部门或县区开展“挑刺”、“找茬”监督活动,对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四是编制2018—2023年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文件制度汇编,起草《2023年昆明市政务服务投诉工作分析报告》,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助力昆明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
2.对标国内先进打造昆明政务服务特色品牌。一是对标北京、深圳等国家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城市以及济南、青岛等国内先进城市,以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抓手,聚焦服务成效度等5个维度,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再上新台阶。二是抓实抓细全市“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持续从企业和群众视角体验办事服务、发现办事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一线发现、一线解决,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三是持续推动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扎实推进省级“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推广应用和市级“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推广应用。扎实推进通过VPN方式实现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全部署、全覆盖工作,推进全市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四是深化“一窗通办”,将“一业一证”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证准营”。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系统”功能,全面归并单部门事项办理入口,实行水、电、气、网等市政服务事项“一口受理、一次踏勘、一站办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
3.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省引领示范效用。一是深化推进场地标准化建设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把“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试点工作转化为长效机制,强力破除招标投标领域隐性壁垒,进一步探索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共享向更大范围、更深领域延伸,为全省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常态化运行提供“昆明经验”。二是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待《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后,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优化评标专家管理,规范综合评标专家行为,建强评标专家队伍。三是运用现代化手段及深入实际的调查核实,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采集、挖掘、分析,从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中各当事主体的有效监督,预防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开展招投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保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引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辅助系统,提出交易大数据分析模型,为综合监管系统迭代升级提供创意支持,并运用到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工作。
4.深化提升投资服务“横纵联动”和“两个全程”服务机制。一是“理论培训+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业务理论知识,组建专项实践小组,以“一带一”形式跟踪服务企业项目,实践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着力打造一只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高素质专业化投资服务队伍。二是厚植“以服务促招商”工作理念,促进多头联动上门审批、集成办理等服务,实现企业办事从多部门“最多跑一次”到“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再到“零跑腿办成事”的转变。三是加大投资服务向园区延伸力度,主动上门深入企业现场和项目一线,全面了解项目情况,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量身定制“两个全程”服务方案,以“一企一案”的方式全面为企业从投资到落地发展保驾护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投资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并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决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局机关原有的6辆车,有2辆车移交昆明中北公司,其余4辆车已报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辆,也已报废和部分移交,现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2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2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切实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任务。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2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27.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切实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任务。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27.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2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3.4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预算比2023年减少34.71万元,减少1.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及调动调整;项目支出914.3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比2023年减少85.70万元,减少8.57%。减少主要原因是: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切实保障明年全市重点工作任务。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14.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行政运行;
201-03-0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5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5.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5.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48.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3.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38.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12.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与省级配套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市政务服务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申请及审批,连续7年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20人次。与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市政务服务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原因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局机关原有的6辆公务车辆3辆已移交昆明中北集团有限公司,3辆已报废处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辆也已报废和部分移交,现实有车辆0辆,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第三方运营企业开展投资代办服务专项经费项目,项目资金预算为195.19万元,为本级财力安排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服务企业对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开展全程式无偿代办工作,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及投资者后期所需相关跟进服务,实现投资服务工作的规模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营造公平透明国际营商环境,服务昆明经济社会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车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培训费减少0.1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编制不满,按定额核定的办公经费随之减少;二是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思想,切实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任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237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82.72万元,固定资产253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56.3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43000111
附件: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0505134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