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和“六个春城”建设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聚焦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不断提升“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审批不见面”政务服务效能,擦亮“立足小窗口、做好大服务”党建品牌,打造亲商护企“投资沃土、温馨春城”,努力当好全省营商环境建设排头兵。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步调整完善实施清单。
(二)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在印发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分级编制工作,市县两级各有关部门在上一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公布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对照公布的实施规范更新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一致。
(三)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统一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基本目录,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针对性承接赋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行权能力。
(四)持续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好监管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完善工作,完善对应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持续采集监管行为数据。
(五)修改完善审批服务到位率考核细则,将“应进必进,应上必上”、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机制落实情况纳入管理考核,推进审批服务提质提效。
二、全方位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六)紧盯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考核要求,制定实施《昆明市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抓好省级“7+9”个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2022年版)的推广应用,梳理和推广应用市级2023年版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不少于20个,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七)制定实施《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工作规范》,创新实行政务服务大厅“1+7”清单化管理模式,以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总要求,推行事项进驻清单、负面情形清单、大厅规范建设清单、窗口服务规范清单、工作纪律清单、人员管理清单、审批服务回访清单。通过清单管理具象化,推进政务服务“三化”落实落细。
(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效能,通过线上办、减少线下办,通过指定办、减少跑动办,推动更大范围材料减免、证照免提交,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从可办到好办。
(九)统一规范全市各专业大厅的建设,加强对公积金、医保、社保、不动产、车管、税务、出入境、房管、运管等各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单位)单设政务服务窗口或专门服务大厅的联动指导,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
(十)部署自助服务终端不少于150台进社区、进车站、进园区,加强各类惠企政策的收集、整理、分类,推动240项以上民生高频事项和惠企政策上线“e办通”,实现更大范围“自助办”“就近办”“家门口办”,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十一)做好政务服务差评督办日常管理,确保全市政务服务差评整改完成率和按时整改率均达100%。加强对受理部门差评随机回访核实和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优服。探索整合现有各类营商环境投诉渠道,推动实现统一归口管理,方便市场主体投诉反映,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各领域投诉举报进得来、办得快、办得好。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深入推进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工作意见》,并同步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全市重点任务清单和复制、推广新颖、典型的改革举措事项清单,加强工作督导,狠抓《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落地落实。
(十三)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宣传贯彻《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营商环境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商会、进协会,组织开展相关知识竞赛活动,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按照市人大工作要求,启动《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十四)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制度》,形成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重点任务提示单、重要工作督办单、营商环境投诉件交办函“三单一函”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营商环境指导培训力度,组织市级各指标牵头部门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20期,每两周开展一次,做到全指标覆盖。
(十五)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品牌。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和重点领域,组织市级有关部门每月举办一次“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系列活动(全年举办10期),举办一场“营商环境会客厅”、召开一场“八大环境”推进提升会、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宣贯,以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四季如春营商环境”专区为载体,将营商环境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形式多样将政策文件传达给广大市场主体。
(十六)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的通知》(昆办通〔2022〕47号),固化“一把手”走流程、“营商环境观察站”、“营商环境会客厅”等措施,以商会、行业协会为重点,深入精准开展好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和“三个听取”行动,健全完善政企联系机制,推进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以“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反馈问题”工作闭环倒逼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营商环境问题收集处理、协调解决,实现服务“零距离”、全覆盖,推动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提级进位。优化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提升巩固诉求“一键”直达政府工作机制,以全链条闭环管理力求“有诉必应、接诉必办”,逐个销号、件件落实。
(十八)组织开展“当好排头兵”营商环境大竞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营商环境进位争先”大竞赛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标准,切实优化提升昆明市营商环境。
(十九)组建“昆明营商环境智库”。开展打造“四季如春营商环境”课题研究,以更大力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联合市工商联、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等部门和云南大学等驻昆高校及省外相关专业机构,组建由专家学者、商会企业代表、市民评议员等群体组成的“昆明营商环境智库”,为昆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和工作保障。
四、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二十)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和《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质询整改方案》,落实质询问题整改,提升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坚决破除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
(二十一)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和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交易管理〔2022〕740号)要求,加快市县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和交易场所标准化建设,把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试点工作转化为长效机制,创新推动招投标服务及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高效性、公平性。
(二十二)严格落实场内巡检制度。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开评标纪律执行,对照检查清单,逐条逐项对场内交易秩序进行常态化巡查检查,严肃评标纪律,加强交易现场人员管理,不允许招标代理公司人员进入评标室,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和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制止,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及时反馈监督管理部门,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十三)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落实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与发改、水务、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从业人员和评标专家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强化招投标人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协同监管,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二十四)凡进入昆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清理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坚决查处妨碍“统一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十五)加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行守法、廉洁、诚信承诺制的通知》(昆政务通〔2022〕11号)、《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护航营商环境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昆政务通〔2022〕12号)、《招投标风险防范告知书》等文件的宣传实施力度,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公平公正。
(二十六)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反腐败斗争,在公共资源交易一线淬练干部,打造廉洁自律、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公共资源交易队伍,为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持续提升投资服务帮办代办服务效能
(二十七)深化与市级各招商引资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各县(市)区招商引资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和投资服务部门间的密切联系,紧盯重点企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产业建设项目,推进投资代办服务集成办理、上门审批、远程代办,通过“两个全程”、“上门办理”、“集成服务”等“妈妈式”特色便企服务,实现行政审批手续办理“零障碍”、企业办事“零跑腿”、代办服务“零距离”。
(二十八)把投资服务与招商引资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服招商”“以商招商”,盯紧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全过程、全流程跟进服务,确保项目真正落地、资金真正到位、企业发展向好。同时,紧盯2023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紧扣“精准招商”主线,多渠道、多方式充分发掘投资项目信息线索,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程做好服务工作,助力招商引资项目快速落地建设发展。
六、服务保障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十九)按照省、市关于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以“8+N”产业链发展为导向,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链项目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要素供给。通过建立政务服务窗口或在属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开发区窗口的方式,为开发区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实施全闭环动态管理和全生命周期“保姆式”全程帮办服务。
(三十)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模式,加强滇中新区、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规范建设指导,打造企业和群众办事舒适、高效的“政务客厅”。
(三十一)深化推进滇中新区、磨丁—磨憨合作区等开发区“放管服”改革,树牢“一盘棋”工作格局,强化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各开发区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服务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快实现市区一体化融合营商环境同步提升,助推滇中新区高质量发展和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
(三十二)加强与省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对接,指导滇中新区、磨丁—磨憨合作区等开发区做好省级、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工作,精准实施开发区放能赋权,确保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