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在全省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2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2号)等精神,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注重维护公平竞争和公共安全,以服务产业发展、促进项目投资、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以简化社会投资审批、加强事中综合监管和规范监管、强化事后联合惩戒、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推动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当好“营商环境建设排头兵”,打响“昆明效率、昆明服务、昆明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打造“四季如春营商好环境”,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力争通过3年时间,昆明市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重点突破。对照中央和省的最新要求、最新标准,动态调整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制度框架体系、明确责任分工体系,全市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工作新格局全面形成。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政务服务、招标投标、开办企业、获得电力、缴纳税费、政府采购6个指标进入“优异”行列,其余指标进入“优秀”行列;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全市所有指标排名第一。
2023年,全面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制度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产业发展、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协同推进效果显现。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用水用气、执行合同、获得信贷、跨境贸易、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9个指标进入全国“优异”行列。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宜良县主要营商环境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高新区、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等改革创新示范引领效应充分显现,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2024年,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劳动力市场监管、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3个指标进入全国“优异”行列,全市所有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各产业链面向行业30强企业招引落地3—5个重大投资项目,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一批关键技术、拳头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5—8个昆明特有的“全国叫得响”品牌产业。各县(市)区至少有1—2个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一流或全省领先水平,涌现一批单项冠军;高新区、经开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改革创新示范成果突出,实现“环节最简、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成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新高地。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环境
1.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持产业化、市场化方向,既抓存量、又抓增量,实施龙头企业培引计划和招大引强专项行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产业培育、产业招商上。大抓产业、主攻工业,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工业投资三年倍增,重塑工业经济新优势,推动产业实现大发展、大提升。全产业链培育优势传统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传统产业向精细化、绿色化、高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快形成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
2.倾力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行业领先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引导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升规入统。科技赋能强链补链,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聚焦新材料、大健康和数字化产业,倾力打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千亿级产业集群。
3.着力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明确区域发展定位,分类推进标准化现代园区、数字化智慧园区、集群化高端园区、低碳化绿色园区、科研型创新园区建设,形成差异化发展、上下游衔接、区域间协调的产业发展格局。依托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创新载体,打破产业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边界,推动传统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中发展区转型为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的新型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商务休闲、文体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和生态场景,发展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谋划一批重点产业功能区。
4.扎实推进昆明市产业链建设。对标先进,认真落实昆明市产业链发展部署,围绕“8+N”产业链体系,实施“建链”工程,突出项目招大引强;实施“壮链”工程,突出企业扶优培强;实施“补链”工程,突出短板弱项破解;实施“稳链”工程,突出园区平台支撑;实施“护链”工程,突出资源要素保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瞄准世界、中国、民企“三类500强”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筛选出基地型、龙头型、链主型高端项目,着力引进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协调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督办领导:夏俊松
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大健康办,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二)着力打造促进项目落地的投资环境
5.优化规划用地审批。深化区域综合评估,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由属地政府开展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企业拿地后无需再提供清单内的评估评审报告,在有条件的开发园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规划已开展环评的,建设项目环评内容可根据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予以适当简化。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支持创新型用地发展,进一步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国土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要素优化配置。
6.优化项目建设审批。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做实做强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全面推行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2022—2024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时间。
7.提升项目建设管理质效。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逐步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基于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等级的差异化监管。推行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
8.深化分级分类审批制度改革。以优化社会投资审批为重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综合审批改革和涉及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精简整合审批环节,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切实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地+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审批有效衔接,明确适用范围,细化完善承诺事项清单,强化全流程监管服务。
督办领导:陈 伟
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9.精简优化审批服务。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分级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持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覆盖面,制定企业和群众“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三年内实现高频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全覆盖。提升“好办”、“快办”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更加便利企业办事。
10.全方位推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数字政务建设,升级昆明政务“七办”服务,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全覆盖,让“进一网、能通办”成为常态。进一步完善联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省政务服务平台向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延伸,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全市能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聚焦不动产登记、审批中介服务、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企业注销等领域,整合优化主题集成、特色服务、个性化服务的各类应用场景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惠企政策一库汇聚、一键申报,精准匹配、免申即享。2022年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动态追踪绩效,2024年实现单一政策平台升级为企业综合性服务平台。
11.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级。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2022—2024年,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率分别达99.5%、99.8%、99.9%以上,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1.5%、93%、96%以上。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完善“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帮办制度,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全省首推“e办通”,打造企业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3年内上线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39项以上,全市部署不少于107个点位,实现“自助办就近办跨省通办”,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综合窗口改革。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评率。
12.推行水电气信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力争2022年在主城五区实现水、电、气、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过户,过户时间压减至0.5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水、电、气、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过户,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间;2024年实现水、电、气、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即报即办”。推动水、电、气报装服务事项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水、电、气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统一全市办理标准及要件,提供新装、报装、维修、过户、缴费、查询等网办业务,实现水、电、气报装服务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2022—2024年,全市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全市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8个和8个、5个和6个、3个和4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电、水、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1.5个、1个工作日以内。
督办领导:夏俊松
总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城市管理局,昆明供电局,各供水企业、燃气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四)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3.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一业一证”、“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证准营、证照同发”,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互通互认,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通互认。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准营门槛、畅通准入准营通道,实现“准入即准营”。实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
14.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2022—2024年,全市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5%左右、企业数量年均增长18%左右。积极推进开办企业创新试点改革,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排查清理对市场主体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功能,将医保登记纳入“一窗通”平台,探索“水、电、气”同步登记,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提升企业开办业务全程网办能力。2022年企业开办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常态化,2023年基本实现“即报即办”,2024年企业开办“即报即办”成为常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简易注销改革,实施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15.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整治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2022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招标投标项目在线开标率达100%,招标投标指标持续稳定在全国一流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采云电子卖场互联互通,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严格落实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实现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30%。2022—2024年,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分别达75%、85%、95%以上。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16.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大力推行网上办税缴费服务,实现申报、发票、退税等企业税费事项100%“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100%“掌上办”。探索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100%。大力推进智能审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初次核定实现即时办结,积极探索增值税发票“全票种、全流程、全线上”智能审批。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细化明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建立税费优惠精准推送机制,精简办理流程和手续,实行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2022—2024年,市场主体纳税时间分别在全省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再压缩5%。
督办领导: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副市长
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机关事务局,市税务局、昆明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五)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17.营造高效协同、便捷活跃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落实《昆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覆盖各类创新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推动形成“小升高”、“高变强”、“强上市”三级梯次培育格局,激发全域创新创造活力;统筹整合省市两级研发经费投入引导资金,支持提升研发能力;发挥“项目+平台+人才”模式最大效能,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形成一批院士(专家)领衔的高水平高能级科技创新成果熟化平台;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转移转化服务要素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升;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产生方式,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双链融合,突破制约产业发展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针对企业需求派出专员,开展全周期、“保姆式”服务。落实省市一体化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增强创新要素配置,构建省市一体的科技资源平台与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和省实验室、院士工作站落地昆明。2022—2024年,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新增4个、4个、3个,高新技术企业净增数分别达260家、303家、297家。
18.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体系。全面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多样化培养模式,建立分类别、分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开发计划,形成培养与引进并重的人才集聚体系。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集聚计划,扎实推进每年10万大学生留(回)昆计划,抓好“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领军人才等专项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施人才绿卡制度,探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为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2022—2024年,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急需紧缺人才50名以上。
19.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推进市县联动和各方协同,促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加大知识产权创造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扶持政策,鼓励重点产业关键知识产权引入和推广应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中介辅导”原则,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压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完善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风险质押融资、评估、证券化、基金有关工作,通过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2022—2024年,全市知识产权创造量逐步提高,知识产权成果应用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20.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建立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规范减少信贷服务收费。构建产业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创新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融资、碳债券等碳市场交易品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政银企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奖补,推动担保综合费率下降。2022—2024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
督办领导:分管科技副市长
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金融办、市法院,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六)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21.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及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上位法相抵触的政策文件,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修订和废止,制定出台《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涉企法律服务,2022年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以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22.着力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推动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在线上完成,实现商事合同案件快审、快判、快执,当事人“一趟都不用跑”。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将诉讼服务功能延伸到法院以外,引导企业群众更多选择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深入破解“送达难”,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商事审判时间。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在调解、保全、送达、调查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2022—2024年,全市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原则上不超过180天、二审原则上不超过90天,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
23.着力做好企业破产办理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探索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府院联动”工作协调、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等机制,探索建立公开、规范、高效的不良资产交易处置平台,规范破产事务办理,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2022—2024年,全市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督促上市公司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畅通投资者依法追偿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化解证券期货纠纷。2022—2024年,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持续提升。
24.着力实施公平审慎智慧监管。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探索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施监管业务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制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并对外发布,确保监管职责清单化、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晰化。深化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2022年健全完善联合监管,2023年重点完善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建设,深入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擦亮“昆明诚信”品牌。2022年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3年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推动全市社会信用提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煤炭、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健全内部举报人奖励和应对职业索赔制度,推行“简案快办”掌上执法。
督办领导:李康平
总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七)着力打造共建共享的人文环境
25.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泛在感知、高速连接、协同计算、智能决策、绿色安全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全面覆盖5G等信息网络,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领域深度融合,政务和城市数据实现统一汇聚和互联互通,全面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奠定数字昆明的重要基石。
26.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促进文旅产业融合,着力建设文化兴、风尚好、人文美、民心聚的历史文化名城。2022—2024年,全市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2022—2024年,全市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并持续提升。以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服务为重点,持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2024年,全市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2%、65%、68%以上。加快构建公共养老服务体系,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构建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全周期、全过程、全覆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2022—2024年,全龄友好城市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7.打造绿色低碳的美丽昆明。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服务云南“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建设,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争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着力打造蓝天永驻、碧水长流、花香满城的春城花都。
28.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轨道、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铁路“补网提速”、航空“强基拓线”、水运“提级延伸”、公路“能通全通”,加快构建对外高效联通、内部便捷畅通的立体综合交通网络,着力打造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2022—2024年,全市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全面推动“智慧交管”、“智慧出行”、“智慧公路”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着力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健全市政道路体系,推进与综合交通体系相协调的快速路网建设。
督办领导:夏俊松
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八)着力打造兼容并包的开放环境
29.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商品、要素、市场、服务跨国界流动,培育以技术、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加快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等新兴贸易业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市场机会,促进普惠贸易发展。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医疗健康、文化创意、旅游等服务贸易合作,加快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在大通关、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物流便利化、金融等方面的贸易便利化制度改革,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
30.培育引资综合竞争优势。将引进外资、市外资金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开展延链、补链、强链招商,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带动昆明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加大科技合作交流和科技“双招双引”力度,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推动总部型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创新中心落地昆明,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国际组织和国内各类企业总部在昆聚集,培育一批具有亚太运营功能的高能级总部。逐步扩大外资企业市场准入,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有序扩大文化、医疗、体育、养老、金融等专业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促进内外资创新融合发展,鼓励外资通过跨国并购、离岸业务等方式参与产业链整合。持续完善外资管理体制,优化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体系,营造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31.打造国际化的服务环境。完善涉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医疗、教育、出入境等涉外服务管理体系,营造功能完善的安居环境,增强外籍人士对昆明的融入感归属感。探索建立涉外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归国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职称评审等便捷通道,完善外籍人士来昆工作便捷服务体系。加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的外语信息服务,提高生活便利化程度。
32.推进多层次区域交流合作。坚持内外统筹、双向开放,全方位参与国内外区域合作,形成多双边并重、宽领域覆盖、多层次参与、全方位推进的交流合作机制。对外,以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城市为重点,以欧美发达国家为补充,加大友城合作力度,推动友城交往提质增效。对内,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北部湾经济区、珠三角地区等城市的协作互动,强化与滇中新区市区融合发展,引领滇中城市群协同发展。
督办领导:分管商务副市长
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作分工机制,发挥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及其8个重点专项组、2个保障工作组作用,围绕“八大环境”提质增效,每季度由督办领导分别召集有关部门和县区,定期研究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常规问题。总牵头部门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及问题清单报市营商环境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并研究营商环境工作,每年召开1次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统筹化解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全局工作。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八大环境”总牵头单位
(二)出台系列方案。按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目标要求,从服务产业发展、促进项目投资入手,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每年出台1个全市性行动方案(市营商环境办负责)及“八大环境”对应子方案(各总牵头单位负责)。各县区、各部门分别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八大环境”总牵头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三)开展“一感一度”调查。建立市场主体满意度监测机制,每半年对“八大环境”工作成效及企业获得感、群众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开展1次调查,搜集营商环境建设的正面、反面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市工商联
(四)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按照“一线工作法”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要求,建立和推行“一把手”走流程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负责的营商环境指标、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执法事项进行沉浸式体验,从查询办事指南到事项办理完毕开展全流程细化梳理,推动时间、环节、材料、费用等再压减再优化,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五)开展营商环境政治巡察。由市委巡察办对营商环境涉及的主要市级部门开展营商环境政治巡察,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营商环境政治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推动整改。
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度假)区党工委
(六)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利用新媒体、机场、地铁、公交站台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宣传推介昆明营商环境政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等系列活动,推出各部门改革举措,展示工作成效,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营商环境办
(七)举办“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每季度举办1次“营商环境会客厅”活动。借助营商环境观察站等场地,由政府领导为主的市级领导带队,到营商环境问题较多的县区或部门,现场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进行面对面答复并现场会办,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健全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完善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八)培养营商环境专业干部。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着力培养一批营商环境专业化干部,按需调整充实市县两级营商环境办工作专班,配强各级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专干。市委组织部每年将营商环境培训纳入干部教育主题班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营商环境培训纳入新任职干部的必修课程,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专业性。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九)建立营商环境奖罚体系。将营商环境工作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对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较好的干部由组织部门在提拔使用时给予优先考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对“庸懒散慢浮”、“推脱绕”等突出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由市纪委市监委定期通报问责。持续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并增加相应的分值占比,形成正向激励效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
(十)组建营商环境智库。由市营商环境办联合市工商联、市社科院、市社科联、云南大学等部门、高校及相关专业机构,组建由专家学者、商会企业代表、市民评议员等群体组成的“昆明营商环境智库”,对昆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市工商联、市社科院、市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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