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昆政务通〔2022〕4号)》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透明、公平高效”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印发了《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的通知》(昆政务通〔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围绕《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对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前设置招标计划发布环节,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该《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四部分:
(一)适用范围。昆明市辖区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标段)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招标项目如有调整,需补发招标计划。招标人在每次招标前也可以单独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内容。招标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项目概况、标段划分、预计招标时间、招标项目(标段)有关信息等内容。
(三)发布方式。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昆明市工程建设项目拟招标计划表》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后,推送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明市)”发布。
(四)工作要求。一是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该项工作按有关要求落实到位。二是项目法人(或招标人)作为招标计划发布的责任主体,要按规定及时发布,并确保内容准确,因招标人未提前发布招标计划而造成招标公告未按时发布的,由招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三是各招标投标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四是《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30日前招标计划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及时发布即可,提前时限不做要求;2022年7月1日起,昆明市辖区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严格按照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的规定执行。
三、主要特点
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点工作是昆明市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招标人科学合理制定项目招标实施计划,有利于为项目招投标活动预留充裕时间,保障交易活动顺利开展;便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使投标准备工作更充分;提升市场主体参与度,激发市场活力,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让招投标活动更加开放、高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