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务服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巩固“一网四中心”建设、政务服务“七办”模式改革成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培训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政务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2名专(兼)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发布各类“应公开必公开”信息。设立专项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1次,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强化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昆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会议,并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同志到市政务服务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昆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等作专题培训。
3.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整合优化市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大厅内设有办事自助查询机,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向公众提供政策文件、政务资讯、信息地图、咨询投诉、电子办事指南等便民服务。在大厅醒目位置放有云南省人民政府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公报,自助联网计算机首页默认显示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提供免费办事扫描、打印服务。
4.做好公示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五公开、五办理”制度,对不同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提供资料、办理时限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将所有干部职工姓名、职务等信息对外公示;对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内容编印成服务指南通过电子屏公开。同时,公开问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方便办事群众咨询和监督。
(二)完善运行机制,狠抓制度落实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抓好信息公开、群众诉求等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抓好信息发布、舆情监控收集上报、文件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咨询投诉处置及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完善并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凡从网站向社会公布的政务信息均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及保密审查”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性、权威性及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结合单位实际,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主动抓好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工作落实,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拓宽信息渠道,做好公开宣传
一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断规范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共设置42个栏目8类信息,按照“应公开必公开”的原则,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到位。2020年,合计公开各类信息545条。二是做好公共资源信息发布。按时发布招投标项目名称、招标规模、招标人及监督投诉电话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人名称、评标专家单位及姓名等信息。2020年,累计完成2573个工程建设项目、1006个政府采购项目和287个综合交易项目招标信息发布工作。三是做好政策文件解读。积极做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专栏信息维护工作,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章3篇。先后组织完成昆明市2020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营商环境“红黑榜”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调查、处置、回应等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加强媒体宣传。在中央驻滇和省市新闻媒体上刊发新闻宣传报道240余篇,开展“春城热线”专题集中采访,参加“春城创文进行时—专题访谈”节目,主动向社会公开宣传昆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利用局微博、微话题主动宣传市政务服务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公共资源交易、民法典学习、扫黑除恶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局网站累计发布微博2047条、微话题5条、微活动(微直播)1次;利用局电子政务屏滚动播放行政审批事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间谍法、保密知识等内容。五是妥善处置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市12345一号通管理平台等10个信访、投诉平台的日常管理,及时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投诉,确保我局信访、投诉渠道畅通。2020年共受理、办结信访投诉件75件,办结率100%。
(四)围绕中心工作,忠实履职尽责,推进工作落实
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超前谋划,压实责任,勇于创新,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疫情防控不放松。制定出台“昆明政务服务20项举措”,采取网上办、电话询、快递达、预约办为主,现场办为辅的工作机制,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不搞“一刀切”式的暂停,坚持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政务服务不打烊”,为项目落地、企业开工复工复产赢得时间。二是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出台《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昆明市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清单》,提出41条工作任务188项具体措施,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至2.0版。2020年全市开展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4期。组织完成营商环境“国评”、“省评”,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上半年省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中均位居全省第一,“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指标入选《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典型案例,荣获2020年“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质量十佳城市”等殊荣。三是政务“七办”服务提效能。全市市县乡村四级共设置综合服务窗口1415个,17753项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平台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020年,15772项达到“网上可办”,14634项达到“全程网办”和“零跑腿”,全市网上可办率达98.3%,全程网办率达91.5%。“一部手机办事通”昆明上线主题20个,事项555项,注册用户量134.9万个,累计办件量1530.7万件,位居全省首位。整合市级38个部门、1306项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专区。发布首批通过数据共享免于提交证明材料的事项413项。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评价事项、评价渠道、评价对象全覆盖,评价结果全公开。四是简政放权再深化。动态调整36家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上海,精简、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48项。持续做好“互联网+监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省统一要求,实现省、市、县、乡、村行政审批要素“五级十二同”,争取赋权自贸区昆明片区市级权限事项共48项,积极探索试点乡镇(街道)赋权,强化社会治理和基层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改革试点。五是招标投标树标杆。全省率先推行“暗标”评审,实现远程在线开标常态化。积极开展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专项整治,构建“全方位、多元化”的招投标金融服务体系,2020年,累计服务项目2071个,企业8596家(次),盘活释放保证金18.54亿元。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招标投标中运用,于6月23日正式启动运行“昆易链”,“昆易链”荣获“2020中国产业区块链创新奖”之“十佳案例”和“2020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之“优秀公共采购案例”。六是帮办代办优服务。将“保姆式”服务提升为“妈妈式”服务,2020年累计走访在昆投资企业119家,完成代办项目31项、帮办项目42项,完成咨询件53件。与市、县招商引资部门建立招商引资服务联动机制。助力特斯拉公司项目“零跑腿”选址落户盘龙区都市车迷。七是夯基础促提升聚焦高质量脱贫。制定《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找弱项、补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入户遍访4次,入户走访500余户次,开展两轮脱贫人口“回头看”和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遍访专项行动,利用春节及建党节开展走访慰问,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八是压责任强落实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以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内容为重点,认真履行市政务环境整治指挥部牵头职责,形成条块结合、分类管理、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组成专项巡查组,每季度对主城区、开发(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全覆盖专项巡查;营造浓厚氛围,加强问卷调查的宣传引导,把创文指标融入到大厅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中,把深化创建工作转化为常态管理措施和日常巡查工作内容,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五)围绕社会稳定目标,推进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局2020年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责任书并抓好贯彻落实。制发局《重大决策听证程序规定和操作规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试行)》《行政赔偿工作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3+19+1”(“3”:依法治理等3个五年工作规划;“19”:局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19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1”:一个载体——昆明市法律六进示范点)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法治课和法学专家法治讲座2讲,开展年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7人。组织开展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5场(次),累计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普法书籍650册、宣传物品1650份(个),组织学习、转发“以案释法”典型案例53个。利用手机短信“随身行”、机关电子大屏不断营造浓厚法宣氛围。二是全面推进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印发局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计划、责任书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邪防邪、反间谍法等宣传活动,平安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742.3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市政务服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信息收集发布还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规范,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为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克服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下一步重点抓好条例学习、制度落实、信息管理等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条例》的认识,正确把握公开与不公开、政府信息与内部管理事项的界限,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和人员管理,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办理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人员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