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为保证中心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处理好中心一般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职责。
(一)热情接待办事群众来电(电话)来访咨询;
(二)做好中心工作人员当天的考勤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核准与记录;
(三)维持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检查各窗口工作人员就位情况和服务态度,协调、解决服务大厅内发生的各种问题,并做好记录。
(四)对中心服务大厅内发生的事情不能处理时,应尽快协调相关处室解决或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五)做好中心服务大厅内安全保障工作,每天下班后要对中心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确认中心所有电器设备均关闭后方能离开中心。
第二条 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表由中心办公室综合处负责安排,每天两人,一人正班、一人副班,正班负责当天值班的全部工作,副班搞好配合工作。
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建立详细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如实反映中心服务大厅全天开展工作的情况,如: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回单位的办事、请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
第四条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接班,下午6:30分清理交班手续,次日上午8:00交班。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办 版权所有 滇ICP备0700070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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