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第一条 规范化服务的内容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须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 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照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 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хх窗口”、“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批评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您慢走,再 见”等文明话语。
4、 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别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 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2、接听电话时,必须首先讲“您好”;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督办处。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按中心的规定着装,佩戴服务证。
2、工作时,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
(四)服务设施
1、有关的法律、规章、政策等准备齐全,以利做好宣传与解答。
2、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五)服务质量
1、应一次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
第二条 规范化服务的管理
规 范化服务工作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以值周组检查和督办处日常督查的形式,对规范化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采用自查、抽查、互查、暗访等方式。对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心的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中心党支部和各窗口要切实做好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同时,要关心工 作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第三条 规范化服务的考核
规范化服务是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强化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心工作目标的有效办法,为此,中心将此项工作融入日常的考核与管理,作为评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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